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为充实警务辅助力量,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警11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4名。同时建立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辅警岗位后备人员库,此次入库人员15名,入库人员有效期为两年。
(二)用工性质:本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在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和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的共同管理下,协助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受聘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
2.白银市户籍(2023年12月20日以前迁入)或白银市生源;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0日出生至2005年12月20日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至高中(中专);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红绿色盲,无纹身,无残疾,无口吃,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病,双侧矫正视力均在4.8以上,男性净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净身高1.60米以上;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考察合格后需提供原用工单位出具的解除合同函;
7.下列情形不得报考: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所规定的禁止聘用警务辅助工作人员的情形。
(二)优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3.退役士兵;
4.政法、公安类院校毕业生;
5.通过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或通过国家注册会计师考试的;
6.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所规定的具有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委托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公告发布、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环节考务工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和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有最终解释权。
(一)发布公告
通过白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需本人持报名材料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三楼302室
3.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4.报名费用:报名费150元/人。
5.报名人员填写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公告中下载并填写附件1:《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两份。
(2)户口簿(尊龙最新版首页、户尊龙最新版主页、本人页)、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上复印件各两份。
(3)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4)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本人近期1寸白底证件照片5张。
6.应聘人员提交资料报名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关注“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笔试、面试、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所有成绩查询及体检的时间、地点以“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7.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三)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总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笔试。笔试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的,一经发现,成绩记零分,取消应试资格。
(四)面试
1.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范围。若达不到比例全员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参加面试人员全部进入体能测评。
2.体能测评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800米)跑和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1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4.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六)综合成绩确定
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面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环节。
(七)体检
1.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2.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但未入围本次招聘的人员,本人自愿加入后备人员库,体检合格后作为后备库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加入15人的后备人员库,与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签订《入库协议》。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和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负责政审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甘肃金桥劳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2.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查证,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十)聘用与培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试用期满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铜城公安分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聘用人员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岗位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公安分局现辅警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咨询电话:
0943-5938959(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
0943-8866018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监督电话:
0943-5938933(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纪委)
白银高新区管委会
白银市公安局铜城分局
甘肃金桥劳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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